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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14届上海国际美发美容美甲邀请赛”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13-9-12 16:26:49 浏览次数:375
 
 
 

 根据沪人社职(2012191号文《关于开展2012-2013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精神,14届上海国际美发美容美甲邀请赛定于2013113日在上海华东师大体育馆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一)美发组:

1、男式无缝发型;

2、女式中长翻翘发型(公仔头);

3、标准卷杠(公仔头);

4、女式盘发造型;

5、女式时尚沙龙发型;

6、发辫梳理与造型;

7、女士时尚烫发造型;

8、Bob发型。

 

(二)化妆组:

1、新娘化妆;      

2晚宴化妆;                      

3、时尚(创意)化妆;            

4梦幻化妆;                    

5、影视人物造型妆

(清朝格格)

6、影视年龄跨度妆;

7、人体彩绘;

8、cospLAY角色妆;             

9、纹绣(眉、唇)

(三)美甲组:

1、法式水晶指甲;

2、光疗树脂指甲;

3、3D水晶指甲;

4、情景彩绘;

5、基础手护理;

6、静态艺术甲;

7、创意指甲;

8、美睫(睫毛延长术)

 

 

(四)皮肤美容组:

1、皮肤美容;

2、面部拨经。

 

 

(五)中职组:

1、标准卷杠;

2、男士无缝推剪造型;

3、女士短发潮流修剪;

4、新娘盘发;

5、晚宴盘发;

6、新娘化妆;

7、晚宴化妆。

 

(六)高职组:

1、古装创意造型。

注:竞赛项目还有可能增加,请各位同仁予以关注。

二、参赛和晋级条件:

1、从事美发美容美甲的从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技能竞赛。

2、持有职业资格四级证书(无持证年限要求),或持有职业资格五级证书三年以上,或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或获得青年岗位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人员,可按考核要求,参加职业资格三级(高级)的应知应会考核。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即可按考核要求,参加职业资格四级(中级)的应知应会考核。

三、时间安排:

十月中旬

技能竞赛赛前培训

十一月三日

技能竞赛

十一月中旬

晋级考核培训

十二月中旬

应会考核

十二月底

应知考核

四、奖励办法:

1、技能竞赛按项目分别产生金奖10%,银奖20%,铜奖30%。优胜40%

2、应知应会考核成绩合格,可获得相应的高级美发师高级美容师高级化妆师中级美发师中级美容师中级化妆师中级美甲师职业资格证书。

3、竞赛评定成绩合格者,在获得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同时,可直接申报该职业高一等级职业资格鉴定。

4、职业资格四级(中级)竞赛评定成绩合格且名列前10%的选手,可晋升高一等级职业资格(但不超过赛前所持该职业职业资格证书等级的两个级别,且实际参赛人数不少于30人)。

5、职业资格三级(高级)竞赛评定成绩合格且名列前5%的选手,可晋升高一等级职业资格(但不超过赛前所持该职业职业资格证书等级的两个级别,且实际参赛人数不少于30人。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手续:

1)参赛选手需填写《参赛选手报名表》,同时交身份证复印件和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本人近照两张。

2)报名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1464弄9号3楼  电话:4008206011 021-64188916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30日。

3、有关费用:报名费100元,参赛费500元(注:静态艺术甲300元);晋级培训费1200元(中级),1800元(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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