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沪人社职(2012)191号文《关于开展‘2012-2013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精神,“第14届上海国际美发美容美甲邀请赛”定于2013年11月3日在上海华东师大体育馆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一)美发组:
1、男式无缝发型;
2、女式中长翻翘发型(公仔头);
3、标准卷杠(公仔头);
4、女式盘发造型;
5、女式时尚沙龙发型;
6、发辫梳理与造型;
7、女士时尚烫发造型;
8、Bob发型。
|
(二)化妆组:
1、新娘化妆;
2晚宴化妆;
3、时尚(创意)化妆;
4梦幻化妆;
5、影视人物造型妆
(清朝格格)
6、影视年龄跨度妆;
7、人体彩绘;
8、cospLAY角色妆;
9、纹绣(眉、唇) |
(三)美甲组:
1、法式水晶指甲;
2、光疗树脂指甲;
3、3D水晶指甲;
4、情景彩绘;
5、基础手护理;
6、静态艺术甲;
7、创意指甲;
8、美睫(睫毛延长术)
|
(四)皮肤美容组:
1、皮肤美容;
2、面部拨经。
|
(五)中职组:
1、标准卷杠;
2、男士无缝推剪造型;
3、女士短发潮流修剪;
4、新娘盘发;
5、晚宴盘发;
6、新娘化妆;
7、晚宴化妆。 |
(六)高职组:
1、古装创意造型。 |
注:竞赛项目还有可能增加,请各位同仁予以关注。
二、参赛和晋级条件:
1、从事美发美容美甲的从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技能竞赛。
2、持有职业资格四级证书(无持证年限要求),或持有职业资格五级证书三年以上,或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或获得“青年岗位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人员,可按考核要求,参加职业资格三级(高级)的应知应会考核。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即可按考核要求,参加职业资格四级(中级)的应知应会考核。
三、时间安排:
十月中旬 |
技能竞赛赛前培训 |
十一月三日 |
技能竞赛 |
十一月中旬 |
晋级考核培训 |
十二月中旬 |
应会考核 |
十二月底 |
应知考核 |
四、奖励办法:
1、技能竞赛按项目分别产生金奖10%,银奖20%,铜奖30%。优胜40%。
2、应知应会考核成绩合格,可获得相应的“高级美发师”,“高级美容师”,“高级化妆师”,“中级美发师”,“中级美容师”,“中级化妆师”,“中级美甲师”职业资格证书。
3、竞赛评定成绩合格者,在获得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同时,可直接申报该职业高一等级职业资格鉴定。
4、职业资格四级(中级)竞赛评定成绩合格且名列前10%的选手,可晋升高一等级职业资格(但不超过赛前所持该职业职业资格证书等级的两个级别,且实际参赛人数不少于30人)。
5、职业资格三级(高级)竞赛评定成绩合格且名列前5%的选手,可晋升高一等级职业资格(但不超过赛前所持该职业职业资格证书等级的两个级别,且实际参赛人数不少于30人。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手续:
(1)参赛选手需填写《参赛选手报名表》,同时交身份证复印件和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本人近照两张。
(2)报名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1464弄9号3楼 电话:4008206011 021-64188916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30日。
3、有关费用:报名费100元,参赛费500元(注:静态艺术甲300元);晋级培训费1200元(中级),1800元(高级)。
|